附件 1. 申请认证时需提交的附件资料
1、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交基本附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附件要求):
(1)申请方法律地位证明(如: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资质和许可证的行业);
(3)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范围,以及标准要求的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化的信息;
(4)产品/服务提供过程的工艺流程图;
(5)产品/服务接收标准清单(仅限 QMS 体系);
(6)当存在一个组织多个名称且需在认证范围中表述时,除需提供各个名称的上述条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表明
多个名称之间确属同一组织同一体系的证明材料(如:上级主管单位的证明、股权证明等);
(7)组织认证涉及多场所(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提供多场所清单;建筑、施工等含临时场所的组织提供“临时
场所清单”,建筑施工领域还应提交“竣工工程项目清单”。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在 “ 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交基本附件 ” 基础上, 需 补充 提交其他附件:
(1)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及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 1998 年之后新改扩建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如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适用时提供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项目骏工验收报告。
(3) 主要污染物监测报告(适用时);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被认证组织的在近一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适用时);
(5)受审核方的环境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活动区域的平面图和管网示意图(至少包括污水、雨水管网)(适用时)。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在 “ 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交基本附件 ” 基础上,需补充提交其他附件:
(1)主要危险源清单,适用法律法规清单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
(2)安全情况简介,包括近一年中是否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适用时);
(3)有相应要求的“安评”批复及安评验收报告(适用时)。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 认证 :在 “ 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交基本附件 ” 基础上,需补充提交其他附件:
(1)前置许可资质;
(2)食品安全/HACCP 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手册(适用于 HACCP 体系),工艺流程、危害分析、OPRP、HACCP计划、组织机构图与职责说明;
(3)填写 KCB“产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自我声明”,适用时填写“CCQ-认证申请组织食品添加剂使用清单”;
(4)加工生产线及车间、HACCP 项目、班次和产能、产值的详细信息;
(5)厂区位置图、平面图;加工车间平面图;
(6)生产、加工设备清单和检验设备清单;
(7)生产、加工或服务过程中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清单;
(8) 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提供加盖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印章的产品标准文本复印件;
(9)多场所清单及委托加工情况说明(适用时);
(10)产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相关证据,适用时,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接触食品的水、冰、汽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证据;(适用于HACCP 管理体系申请)。
5、转换认证证书需提交的文件:
(1)原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机构出具审核报告、不合格报告及整改完成证据(一个认证周期内的)。
6、其他